5月19日,在中國新聞社舉辦的“東西問智庫·中國人權發(fā)展道路專題研討會”上,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(zhí)行院長張永和表示,中國政府通過減貧、脫貧,從“小康之家”到“小康社會”,從“總體小康”到“全面小康”,從“全面建設”到“全面建成”,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,實現(xiàn)了人民幸福生活的戰(zhàn)略目標,全面徹底改變了中國人民的生存狀態(tài),使人民獲得了幸福生活這一最大人權。
張永和指出,中國人權的偉大理論和實踐,就是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典范,完全超越了美西方個人自由主義人權觀,是其人權理論不可能企及,也是其人權實踐未曾面對的。所以,中國人權事業(yè)發(fā)展道路就是:走適合自己的人權發(fā)展道路,不以別國人權標準來衡量自己,任何國家的人權事業(yè),只有靠自己建設,人權之路只有自己知道如何走。(讓寶奎)